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受试者可考虑⼊组:
1) 所有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愿书⾯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3) 经病理诊断证实为原发性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管癌受试者(包含胃⻝管结合部癌患者),且经研究者判断⻝管或胃⻝管吻合⼝(贲⻔下两公分之上)存在病灶,且适合⼆线及以上治疗的患者(三线腺癌或⼆线鳞癌),并满⾜以下所有条件者:
• 不适合⼿术或拒绝⼿术;
• 不适合放疗或拒绝放疗或经放疗失败者;
• 经标准化疗失败或拒绝化疗,包括但不限于铂类、氟尿嘧啶类、卡瑞利珠单抗、帕博利珠单抗、纳武利尤单抗等;
对于局部复发患者病变的分期如下定义:
• 原发灶存在的转移性患者,cTNM 或 pTNM;
• 原发灶消失(或切除或放疗后或内镜下切除后)的复发患者,rcTNM;
4) 根据 Stooler 吞咽困难分级,受试者吞咽困难达到 2 级或以上;
5) ⾃试验药物⾸次给药开始,受试者停⽌上⼀次抗肿瘤治疗(包括放射治疗、⽣物治疗、或其他研究药品)⾄少 4 周,但⼝服化疗药物(如卡培他滨、替吉奥等)停药时间可为 2 周;
6)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的受试者(详⻅附录 1);
7) 预期⽣存期≥3 个⽉的受试者;
8) 受试者有⾜够的器官和⻣髓功能,满⾜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 ⻣髓功能: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 × 10^9 /L(1500/mm^3);⾎⼩板≥100 × 10^9/L(1 × 105 /mm^3);
• ⾎红蛋⽩≥10.0 g/dL;
• 肝功能:⾎清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syndrome)受试者(持续性或复发性⾼胆红素⾎症,在没有溶⾎或肝脏病理证据的情况下表现为⾮结合胆红素升⾼)除外;⽆肝转移受试者,AST 和ALT≤2.5 倍 ULN;肝转移受试者,AST 和 ALT≤5 倍 ULN;
• 肾功能:⾎清肌酐≤1.5 倍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详⻅附录 5;
• 凝⾎功能:国际标准化⽐值(INR)≤1.5 × ULN,活化部分凝⾎活酶时间(APTT)≤1.5 × ULN。
9) 试验药物给药前接受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降⾄ 1 级或 1 级以下,或从之前⼿术中完全恢复(由研究者判断)者;
10) 育龄⼥性及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次使⽤华卟啉钠后 12个⽉内使⽤⾼效避孕⽅法(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服或者注射⽤的避孕药、⽪下埋植剂等),且育龄期⼥性在试验药物给药前≤7 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符合以下任何⼀条标准的受试者不可⼊组:
1) 已知对华卟啉钠或其他光敏类药物过敏者;
2) 试验药物给药前 4 周内参与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其他⼲预性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但参与观察性(⾮⼲预性)临床研究或已处于⼲预性研究随访期的受试者除外;
3) 之前接受过光敏剂治疗者;
4) 试验药物给药前 4 周内使⽤其他光敏性药物(四环类抗⽣素、磺胺类、吩噻嗪、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霉素等)者;
5) 经内镜或其他检查证实有⻝管⽓管瘘、⻝管纵隔瘘,或肿瘤有侵及周围⼤⾎管⻛险的受试者;
6) 处于恶液质状态,或预计⽆法耐受光动⼒治疗的晚期肿瘤受试者;
7) 不适合内窥镜检查者;
8) 试验药物治疗期间需要联合任何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包括化疗、免疫疗法、⽣物制剂治疗等;
9) 伴有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10)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种或⼏种呈阳性,或活动性⼄肝受试者(定义为 HBV DNA≥2000 IU/mL或者 HBV DNA≥104拷⻉数);
11) 患有严重或未控制的⼼⾎管疾病及肺部疾病(包括⼼肌梗死、纽约⼼脏病学会[NYHA,详⻅附录 6]定义的 III-IV 级⼼衰、⼼功能不全、2 级以上⼼脏传导阻滞、严重⼼律失常,或根据研究者判断,患者患有增加室性⼼率失常⻛险的⼼脏病、哮喘发作期、或呼吸功能衰竭导致不能平卧等);
12) 患有不受控精神疾病/社会情况、预计将限制其对研究要求的遵守或损害受试者书⾯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性;
14)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如⻝管肿瘤病灶较⻓者(≥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