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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详情
【适应症】
复发性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
【临床实验项目名称】
评估Parsaclisib 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在复发性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受试者中的 III 期、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
【试验药物介绍】
Parsaclisib/安慰剂 + 利妥昔单抗/奥妥珠单抗
【主要入选标准】

1.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本研究的书面 ICF。

2. 18 岁或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注: 对于日本,年龄为 20 岁或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 患有经组织学确诊的 MZL,包括结外、淋巴结和脾亚型,或患有经组织学确诊的1、2 或 3a 级 FL,由研究者或当地病理学家评估。

4. 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种抗 CD20 mAb(作为单药治疗或作为化学免疫疗法联合治疗)且至少接受 2 次 CD20 mAb 给药的全身性治疗。

注: 对于使用了当前接受的抗生素初始治疗的 幽门螺杆菌 阳性胃 MALT MZL 受试者,如果在给予抗生素治疗方案后,受试者经组织学确诊了 MZL,随后接受了至少 1 种抗 CD20 mAb 的既往全身性治疗,则可被视为符合资格。

5. 在最近一次既往全身性治疗后记录到疾病复发或进展或难治性。

注: 受试者不得对抗 CD20 mAb 产生耐药性(见排除标准 4)。

a. 如果疾病在对既往全身性治疗产生 PR 或 CR 初始应答后复发,则受试者将被视为出现复发性淋巴瘤。

b. 如果疾病在对既往全身性治疗产生 SD 初始应答后进展,则受试者将被视为出现淋巴瘤进展。

c. 如果对该治疗的最佳缓解为 PD,则受试者将被视为对含非抗 CD20 的全身性治疗难治。

6. 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单药治疗的候选者定义为符合以下任一项:

a. 既往至少接受 2 线全身性治疗后出现如入选标准 5 中定义的疾病进展、难治性或复发性。注 :受试者不得存在对抗 CD20 mAb 的难治性(见排除标准 4)。

b. 既往接受抗 CD20 mAb 作为单药治疗或作为化学免疫疗法联合治疗的 1 线全身性治疗后,达到 PR 或 CR 应答至少 12 个月后出现疾病复发。

7. 影像学(CT、MRI)上可测量的淋巴结病,定义为根据 Lugano 标准 (Cheson et al2014),至少 1 个淋巴结病变的最长直径 (LDi) > 1.5 cm 或至少 1 个结外病变的LDi > 1.0 cm。

8. 提交可供中心病理学实验室审查的可用组织标本(淋巴结或结外,包括 BMB)。如果临床上可行,首选新鲜活检;如果不可行,则可接受存档标本。

注: 对于仅在 BM 中诊断出疾病的受试者,将由中心病理学实验室根据可用的BMB 标本、形态学评估报告和当地 BM 穿刺涂片报告进行审查。

9. ECOG PS 评分为 0 至 2(见附录 B;Oken et al 1982)。

10. 愿意根据以下标准避免怀孕或使他人受孕:a. 男性受试者同意从筛选至 Parsaclisib/安慰剂末次给药后 93 天根据生产商批准的利妥昔单抗和奥妥珠单抗的当地产品标签避孕要求,采取适当避孕措施,以避免使他人受孕(确定性至少 99%)。应告知受试者至少 99% 有效预防怀孕的允许方法(见附录 A),并确认他们理解。

b.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 (WOCBP),在筛选时血清妊娠测试结果为阴性,并同意从筛选到安全性随访期间根据生产商批准的利妥昔单抗和奥妥珠单抗的当地产品标签避孕要求,采取适当避孕措施,以避免怀孕(确定性至少 99%)。应告知受试者至少 99% 有效预防怀孕的允许方法(见附录 A),并确认他们理解。

c.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即,接受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进行手术绝育或闭经 ≥ 12 个月且至少 45 岁)符合入选资格。

【主要排除标准】

1. 从惰性 NHL 到侵袭性 NHL(如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的已知组织学转变。

2. 3b 级 FL。

3. 存在 CNS 淋巴瘤(原发性或继发性)或软脑膜疾病。

注: 具有疑似 CNS 受累或 CNS 淋巴瘤病史的受试者必须接受神经系统评估、头部CT/MRI 和腰椎穿刺,以排除活动性 CNS 受累。

4. 对抗 CD20 mAb 的难治性,定义为对含有抗 CD20 mAb 的既往治疗方案没有达到CR 或 PR 应答,或在接受抗 CD20 mAb 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或在抗 CD20 mAb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复发。

5. 既往接受过 PI3K 抑制剂治疗。

6. 随机分配日期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随机分配日期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7. 在随机分配前 28 天内使用免疫抑制治疗。

注: 免疫抑制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孢菌素 A、他克莫司或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接受皮质类固醇的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7 天内接受的剂量水平必须 ≤ 10 mg/天。

8. 在随机分配日期前的以下时间间隔内接受抗癌药物或试验性药物:

a. 完成任何放射性或毒素免疫偶联物后 < 10 周。

b. < 6 周内接受丝裂霉素 C 或亚硝基脲。

c. < 4 周内接受免疫治疗,包括抗 CD20 mAb。

d. < 3 周内接受放疗。

e. < 2 周内接受任何试验药物或其他抗癌药物。

9. 在随机分配日期之前,重大手术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恢复不充分。

10. 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尚未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日期之前消退至 NCI CTCAE v5.0 (NCI2017) ≤ 1 级,但预计不会消退的稳定慢性毒性(≤ 2 级)(如稳定的 2 级外周神经毒性)除外。

11. 同步抗癌治疗(如化疗、放疗、手术、免疫疗法、生物治疗、激素治疗、试验性治疗或肿瘤栓塞),但本研究中使用的治疗除外。

12. 在随机分配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或预计在研究期间使用任何禁用药物(见第 6.6.5 节并咨询当地药剂师)。

13. 筛选时具有表 5 定义的实验室值。

血常规:a 血小板< 50 × 10 9 /L;b 血红蛋白< 8.0 g/dL;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 × 10 9 /L

肝 肝: 丙氨酸转氨酶 (ALT)/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3.0 × 正常值上限 (ULN) 或在淋巴瘤累及肝脏的情况下 > 5 ×ULN

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除非继发于 Gilbert 综合征或有记录显示淋巴瘤累及肝脏或胰腺

注: 如果受试者的总胆红素 ≤ 3 × ULN,则有 Gilbert 综合征病史记录或淋巴瘤累及肝脏或胰腺记录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资格。

肾 : 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Cockcroft and Gault 1976) 计算的肌

酐清除率 < 40 mL/min 或使用肾脏疾病饮食改良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 < 40 mL/min/1.73 m 2

14. 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15. 显著的并发、不受控制的医疗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肾脏、肝脏、血液学、胃肠道、内分泌、肺部、神经系统、大脑或精神疾病。

16. 进入研究前 2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注: 患有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表浅性膀胱癌、前列腺上皮内肿瘤、子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非侵袭性恶性肿瘤或癌症的受试者在接受以治愈为目的治疗后处于无病状态 > 1 年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资格。

17.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有卒中或颅内出血史。

18. 患有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或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内暴露于活疫苗的慢性或当前活动性传染病。

19.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20. 乙型肝炎病毒 (HBV) 或丙型肝炎病毒 (HCV) 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或乙型肝炎核心 (HBc) 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 HBV-DNA 呈阴性,则符合入选资格;这些受试者必须接受预防性抗病毒治疗。HCV 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 HCV-RNA 呈阴性,将符合入选资格。

21. 随机分配前 6 个月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或心脏传导问题。

22. 患有纽约心脏病学会 III 至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

23. 根据研究者的评估,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ECG 结果。

24. 无法吞咽和保留口服药物、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胃或小肠完全切除、溃疡性结肠炎、症状性炎症性肠病或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

25. 已知对 Parsaclisib、利妥昔单抗、奥妥珠单抗、其辅料或鼠蛋白有超敏反应或重度反应(请参阅 Parsaclisib IB 和生产商批准的利妥昔单抗和奥妥珠单抗当地产品标签)。

26. 具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包括过敏反应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27. 目前已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女性或预期在研究预期持续期间怀孕或使他人受孕的受试者,从筛选访视开始直至完成安全性随访或直至 Parsaclisib/安慰剂末次给药之日后

93 天(男性受试者)未根据生产商批准的利妥昔单抗和奥妥珠单抗当地产品标签避孕要求采取避孕措施。

2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有任何会干扰完全参与研究的疾病,包括给予研究治疗和参加要求的研究访视;对受试者构成重大风险;或干扰研究数据的解读。

*研究中心启动情况请先咨询医助*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爱递临床

AIDIYIYAO

适应症
临床项目名称
试验药物介绍
主要入选标准
主要排除标准

评估Parsaclisib 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在复发性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受试者中的 III 期、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

适 应 症:
复发性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
治疗阶段:
二线及以后
药品名称:
Parsaclisib/安慰剂 + 利妥昔单抗/奥妥珠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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