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性和/或转移性 SCCHN,原发部位为口腔、口咽、下咽、鼻咽、喉;经含铂类药物治疗失败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局部治疗的患者(手术或放疗);既往含铂化疗失败:复发和/或转移性 SCCHN 含铂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局部晚期疾病含铂的多学科治疗后 3-6 个月内发生复发或疾病进展,包括辅助/新辅助治疗;
3) 年龄在 18 到 75 岁之间,性别不限;
4) 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 预期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6)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7) 患者在筛选时满足下列实验室检查要求:
a) 骨髓功能(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 9 / L;
血小板(PLT)≥90×10 9 / L;
血红蛋白(HB)≥90 g / L(或 5.6 mmol / L);
b) 肝功能:
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如果发生肝转移,则≤5×ULN;
总胆红素≤1.5×ULN;若有证据表明为 Gilbert 综合征(非结合性高胆红素血症)或发生肝转移,则≤3×ULN;
c) 肾功能:
血清肌酐≤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CCr)≥ 50 mL/min;
d)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1.5);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a) 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 C 洗脱期为 6 周;
b)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洗脱期: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两者中时间长的为准);
c)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洗脱期为 2 周;
d) 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的洗脱期为 4 周;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患者必须在治疗开始前充分恢复及稳定。
3) 目前接受(或接受第一剂 RX108 之前至少 1 周内不能停止使用)已知为 CYP3A4的强及中等 CYP3A4 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见 附录 4);
4) 同时服用其他可能延长 QTc 的药物(见 附录 5);
5) 同时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维拉帕米、地尔硫卓、胺碘酮、氟卡胺、奎尼丁、多非利特、索他洛尔,决奈达隆等);
6) 已知对强心甙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7) 过去 5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不包括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如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癌和原位癌);
8) 经组织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唾液腺癌、非鳞状细胞癌、未知来源的鳞状细胞癌;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0)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1)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12) 患者存在未被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凝血障碍或出血性疾病;
b) 患有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疗;
c) 血清电解质(钠、钙、钾、镁)在正常范围之外;
d)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心功能分级为 II 级或以上)
e)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
f)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有脑血管意外/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其它 3-4 级动脉栓塞事件;
g) 未被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标准治疗收缩压仍>140mmHg 或者舒张压>90mmHg;
h) 存在心脏传导异常或有此类病史(PR 间期>200 ms, QRS>110 ms 和 mQTc(男性)>450 ms,mQTc(女性)>470 ms),筛选期静息心电图检查三次取平均值,使用 Fridericia’s 公式校正,见 附录 6;
i) 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CTCAE 5.0 版 ≥2 级),或者持续无症状室性心动过速;
j) 筛选时心率<60 次/分;
k) 有症状的心动过缓病史;
l) 有病态窦房结综合症病史;
m) 存在结构性心脏病
n)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o) 研究者判断任何其他没有控制的严重疾患;
13)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14)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 拷贝/ml 或 200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Ab 阳性)及活动性梅毒者。
15)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