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75 周岁(包括 18 和 75 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甲状腺髓样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胃癌及胃食管交界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者不耐受,由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疗;
4)入组前距离上次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及手术治疗等抗肿瘤治疗结束间隔至少 4周;
5)ECOG 评分 0~1 分;
6)预期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7)实验室检查满足如下标准: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 9 /L
血小板计数(PLT)≥100×10 9 /L
血红蛋白(Hb)≥90 g/L(筛选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
谷丙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如有肝转移患者,≤5.0 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
8)男性及女性育龄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完成后 6 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
1)入组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入组接受治疗;
2)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3)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标准者排除:
- QT 间期(QTc)值女性≥470ms,男性≥450ms;或者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正在服用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长 QT 综合症的家族史
- 静息心电图显示节律、传导或形态有任何重要意义的临床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4)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 24 小时尿蛋白>1.0g 者;
5)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的药物治疗)、糖尿病等);
6)进入研究前 4 周内有症状性转移性脑或脑膜肿瘤;
7)入组时有上次治疗未恢复为 1 级的不良事件(脱发和色素沉着除外);
8)入组前 4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任何有创性操作中完全恢复;
9)凝血功能异常( 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 PT)>ULN+4 秒或 APTT >1.5ULN):有出血性倾向(如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10)经研究者判断具有肺部感染或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1)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如 HBsAg 阳性,加测 HBV D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如 HC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加测 HCV R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1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HIV 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3)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各种放疗、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中药治疗等);
14)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15)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6)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小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