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改良药物
1.双膦酸盐
双膦酸盐是肺癌骨转移的基础推荐用药,能与常规肺癌抗肿瘤疗法联用。
双膦酸盐治疗骨转移,主要是通过抑制破骨细胞的生长、活性、功能、聚集,诱导破骨细胞凋亡,从而减少对骨的吸收溶解,降低转移病灶内的破骨活动。部分双膦酸盐还具有抗肿瘤作用,抑制肿瘤细胞的扩散与浸润,诱导肿瘤细胞凋亡。
常见的双膦酸盐药物有第一代的氯膦酸,第二代的帕米膦酸二钠、阿仑膦酸钠,第三代的唑来膦酸、伊班膦酸钠和因卡膦酸二钠,骨转移患者无论是否出现明显的并发症,都推荐使用双膦酸盐,减少骨代谢紊乱、提高骨密度,减轻疼痛或延缓SREs的发生。
二、化疗药物
对于体能评估可耐受化疗的患者,推荐顺铂或卡铂为基础的含铂双药化疗方案,同时联合双膦酸盐。
三、分子靶向药物
常用的肺癌靶向药大家都很熟悉,其中关于骨转移的方面,研究证明EGFR靶点的吉非替尼除了对NSCLC的疗效外,还可以抑制骨的重吸收,降低病理性骨折发生概率。对于EGFR-TKI治疗后出现进展且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推荐奥西替尼治疗。
VEGF靶点的贝伐珠单抗与含铂化疗联合,有效延长了骨转移中位进展时间,是目前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的标准一线治疗方案。
对携带ALK、ROS-1融合基因阳性肺癌骨转移患者,推荐尽早使用克唑替尼治疗,耐药后可选择二代色瑞替尼。
四、镇痛药物
遵循按阶梯给药的原则:
出现爆发痛、尿潴留、感觉异常的患者,有可能是出现了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需提高重视。
放射治疗
一、体外放射治疗
外放射治疗是肺癌骨转移姑息性放疗的首选方法。
二、放射性核素治疗 (也称内照射)
放射性核素治疗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不能优先选择。放射性核素治疗后可能会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影响其他全身治疗。
目前核素常用的药物是89Sr。Sr(锶)与钙元素相似,易在成骨处聚集。放射核素治疗的原理是骨转移处破骨、成骨活动都相对旺盛,因此病灶中药物浓度高,发射β射线杀伤附近癌细胞。
外科治疗
对骨转移灶进行外科干预,可以获得病灶组织便于进一步诊断治疗、预防或治疗骨折、尽量恢复运动功能,提高患者生存期以及生活质量。